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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曾明确叫停在家上学

‼️根据2023年最新数据,总体规模儿童人口中,0-14岁人口约占总数的70%,15-18岁人口约占30%。🔑教育部明确要求,适龄儿童必须接受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这让"在家上学"这种教育方式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话题,分享我们的见解和建议。💡

🍀 教育部的权威声音:坚持义务教育不能替代"教育是阳光下最阳光的事业。"💡 这是教育部前部长陈宝生先生曾说过的一句震撼人心的话。201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叫停"在家上学"和"私塾"教育。

通知指出,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家长应向县级教育部门申请获批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可见,教育部坚持的原则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正规学校教育,不能被任何形式的家庭教育所取代。

🍃 遵守义务教育法是每个公民应盘守的底线《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同时,法律还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可见,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国家的职责,也是每个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定义务。擅自让适龄儿童脱离正规学校教育,私自"在家上学",显然有违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辅相成很重要尽管教育部和法律层面都明确不支持"在家上学",但我们也应看到,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和需求。近日,奥运冠军杨威,出于孩子身体原因暂时选择在家上学。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特殊时期内,家庭教育可作为临时替代,但一旦条件允许,孩子还是应当重新返回校园,接受专业化的学校教育。

因为学校教育具有独特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传授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同时,学校教学资源丰富、系统性强,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

🥀 给予"在家上学"一定的合法空间?针对现实需求,是否应当对"在家上学"给予一定的法律空间?我们注意到,美国等国家对少数家庭让孩子在家上学是持开放态度的,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至少一方家长具有教师资质,并能提供完整的义务教育课程。

那么,是否也应考虑在我国法律层面,为极少数特殊情况下的"在家上学"开放一些空间?毕竟,教育应具有多样性,家长和孩子应当拥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

不过,若给予"在家上学"合法空间,关键是要有严格的监管措施。必须确保"在家上学"能真正提供完整的义务教育课程,家长和教师都要具备专业资质,并且定期接受教育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孩子的受教育权益不受侵犯。

总之,我们虽然理解"在家上学"的现实需求,但在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们离开校园教育毕竟是一种例外情况。我们的根本立场应该是坚持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专业化、系统化的学校教育。💡

那么,如何在坚守大方针的同时,兼顾少数特殊家庭和孩子们的个性发展需求?我们呼吁教育部门和学校能够深化改革,摒弃"一刀切"的教育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多元化的教育服务。对于极少数确实需要"在家上学"的家庭,教育部门也可借鉴国际成熟做法,在严格监管和评估的基础上,为其开辟一条合法通道。🔑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教育事关孩子的未来,关系重大,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既专业又多元的教育环境吧!欢迎在评论区继续交流讨论这个话题哦!💬标签: #义务教育 #在家上学 #个性化教育 #教育改革 #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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